保險法 第 166 條

第 166 條

未依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,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者,應勒令停業,並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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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66 條相關考題

未依保險法第137條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者,處新臺幣多少罰鍰?
  1. A. 三百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
  2. B. 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
  3. C. 一千萬元以上
  4. D. 一億元以下

答案:A。保險法第166條:勒令停業,並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。

法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114.06.18 修正)。考題為考測通自行編製,非保險局歷年試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