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法 第 169 條

第 169 條

保險業違反第七十二條規定超額承保者,除違反部分無效外,處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上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
← 第 168-6 條保險法全文第 169-2 條 →

法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114.06.18 修正)。考題為考測通自行編製,非保險局歷年試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