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法 第 13 條

第 13 條

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。 財產保險,包括火災保險、海上保險、陸空保險、責任保險、保證保險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其他保險。 人身保險,包括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。

← 第 12 條保險法全文第 14 條 →

第 13 條相關考題

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規定:…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。 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,於__內再行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,亦同。 第 四… 應填入?
  1. A. 一年
  2. B. 二年
  3. C. 十五年
  4. D. 五年

答案:A。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3條原文為「一年」。出處:全國法規資料庫。

依保險法,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。下列何者屬於『人身保險』?
  1. A. 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
  2. B. 火災保險、海上保險
  3. C. 陸空保險、責任保險
  4. D. 責任保險、保證保險

答案:A。保險法第13條: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。

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,所屬公司應為下列何種處分?
  1. A. 註銷登錄證並公告
  2. B. 撤銷其業務員登錄
  3. C. 罰鍰新臺幣一萬五千元
  4. D. 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

答案:B。管理規則第13條:不參加教育訓練者,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;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亦同。

法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114.06.18 修正)。考題為考測通自行編製,非保險局歷年試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