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法 第 14 條

第 14 條

要保人對於財產上之現有利益,或因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期待利益,有保險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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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4 條相關考題

保險業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後,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,並以幾家為限?
  1. A. 二家
  2. B. 一家
  3. C. 不受限制
  4. D. 三家

答案:B。管理規則第14條: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公司,並以一家為限。

要保人對於財產上之現有利益,或因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何種利益,有保險利益?
  1. A. 期待利益
  2. B. 反射利益
  3. C. 偶然利益
  4. D. 信賴利益

答案:A。保險法第14條:因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期待利益,有保險利益。

『投資型保險』之定義,下列何者正確?
  1. A. 保險費全數投入股票市場
  2. B. 保險人將保險費扣除各項費用後,依要保人同意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,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
  3. C. 保險人承擔全部投資風險
  4. D. 僅指變額年金

答案:B。施行細則第14條:投資型保險指保險費依約定扣除各項費用,依要保人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,而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。

法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114.06.18 修正)。考題為考測通自行編製,非保險局歷年試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