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保人或被保險人,對於保險標的物未盡約定保護責任所致之損失,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。 危險事故發生後,經鑑定係因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未盡合理方法保護標的物,因而增加之損失,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。
答案:B。保險法第98條:保險人不負賠償之責;危險事故發生後經鑑定係因未盡合理方法保護標的物而增加之損失,保險人亦不負賠償之責。
法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114.06.18 修正)。考題為考測通自行編製,非保險局歷年試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