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法 第 99 條

第 99 條

保險標的物受部份之損失,經賠償或回復原狀後,保險契約繼續有效。但與原保險情況有異時,得增減其保險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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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99 條相關考題

保險標的物受部分損失,經賠償或回復原狀後,保險契約之效力如何?
  1. A. 效力停止
  2. B. 須重新投保
  3. C. 即為終止
  4. D. 繼續有效,但與原保險情況有異時得增減其保險費

答案:D。保險法第99條:保險契約繼續有效,但與原保險情況有異時,得增減其保險費。

法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114.06.18 修正)。考題為考測通自行編製,非保險局歷年試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