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之強制規定,不得以契約變更之。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,不在此限。 保險契約之解釋,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,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;如有疑義時,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。
答案:A。保險法第54條: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當事人真意;如有疑義,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。
法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114.06.18 修正)。考題為考測通自行編製,非保險局歷年試題。